更需要学习律法以及法理的深刻知识。
只有这样,才能保住自己教授师的地位和资格。
而孙奕的这份卷子。
这已经不能简单的是作为一道案例分析题来看了。
稍微进行整理,这就是一份论文啊。
这篇分析,可以说出现了许多不错的比喻。
例如毒树之果,例如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的取舍。
虽然,孙奕的论述,因为这个案例分析题而有了一定的限制。
但如果在更为广阔的讨论空间之下,一定能演化出更多的可能和探讨。
光是想想这些,齐镇就觉得今年自己的论文不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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